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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学生转专业事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2-26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专业结构调整与优化,根据“重庆三峡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三峡学院教【2015】20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学生转专业的具体程序及时间通知如下:

(一)上报计划和考核办法

2016年12月20日前,转入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和教学资源情况报送转专业学生计划(附件1),教务处汇总转专业计划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

学院拟定专业面试综合评分考核办法,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实施,考核办法上报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前。

(二)学生申请

2017年1月13日前,学生根据考试成绩和各专业转入计划,向现就读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重庆三峡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属于特殊情况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三)转出学院审核

2017年2月25日-26日,拟转出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对学生转专业资格进行初审,在学生转学申请表上填写平均学分绩点,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表交由本院领导签署意见。

(四)转入学院审核

2017年2月27日-28日,拟转出学院统一将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由学生第一志愿学院审核,第一志愿学院领导集体审议通过后,在转专业合格学生申请表上签字并盖章;若第一志愿落选,转出学院将申请表再转交到第二志愿学院,第二志愿学院审核通过后,在学生申请表上签字并盖章。

转入学院审核时,如转入专业学生申请人数未超过本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则申请转入该专业的学生均具备转入资格;如转入专业申请学生人数超过本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应参考学生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和专业面试情况综合评分,排名在转入计划人数之内方具备转入资格。

(五)确定录取

2017年3月1日-3日,拟转入学院将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汇总表(附件3)上报至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复审,确定转专业名单并公示。公示后,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到教务处学籍办公室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手续完成后进入转入专业学习。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时间的要求完成转专业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16年12月13日

地址:博学楼3栋4楼    

电话:党政办公室58102204;学生工作办公室58102360;

学科秘书办公室58105613;教学秘书办公室5810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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